审理经过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日东检公刑诉(2012)4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犯非法经营罪,于2012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方式,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蔄冬青出庭支持公诉,被告人陈及辩护人张连民到庭参加诉讼。现已审理终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