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经过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日东检公刑诉(2015)2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犯信用卡诈骗罪,于2015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,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。2015年7月22日本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,并重新计算审理期限,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蔄冬青出庭支持公诉,被告人程及其辩护人柳贵福、张连民到庭参加诉讼。现已审理终结。